查看原文
其他

16岁女孩未考上985,遭父亲家暴!最高法发声

澎湃新闻 2024-02-20
澎湃新闻 综合报道

11月27日,“最高人民法院”微信27日发布《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(第二批)》,其中一则案例提到,16岁女生吴某某,在父母离婚后随其父亲吴某生活,于2022年第一次高考考取了一本非985高校。吴某安排吴某某复读,要求必须考取985高校,并自2022年暑期开始居家教授吴某某知识。开学后,吴某一直不让吴某某到学校上课。

随后,#16岁女孩未考上985遭父亲家暴#的话题冲上热搜,引发网友讨论。


基本案情


2022年下半年,吴某某奶奶发现吴某将吴某某头发剪乱,不让其吃饱饭,冬天让其洗冷水澡,不能与外界交流(包括奶奶),并威胁其不听话就不给户口簿、不协助高考报名。因反复沟通无果,吴某某奶奶向当地妇联寻求帮助。

妇联联合人民法院、公安、社区、教育局立即开展工作,赶赴现场调查取证。吴某某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。


裁判理由及结果


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,申请人吴某某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,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。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六小时内便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,裁定:一、禁止被申请人吴某对申请人吴某某实施家庭暴力;二、禁止被申请人吴某限制申请人吴某某人身自由、虐待申请人;三、禁止被申请人吴某剥夺申请人吴某某受教育的权利。


典型意义


未成年子女是独立的个体,他们享有包括受教育权在内的基本民事权利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义务。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时,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,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、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,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。父母应当在充分保障未成年子女身体、心理健康基础上,以恰当的方式教育子女。本案中,父亲虽系出于让孩子取得更好高考成绩的良好本意,但其采取的冻饿、断绝与外界交流等方式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,违背了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,禁止出门上学更是损害了孩子的受教育权,名为“爱”实为“害”,必须在法律上对该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。




澎湃评论

家暴未考上985的女儿

是走火入魔更是违法



澎湃评论员 与归
坦白说,在16岁这个年纪,很多人刚读高中,而这位女生已经有能力考上一本,已经比大多数同龄人都优秀了。饶是如此,吴某不仅没有表扬女儿,反而强迫其复读,进行一系列限制人身自由和家暴的行为,这不仅是走火入魔,更触犯法律。

细看吴某的行为,除了家暴,还涉嫌虐待。按照《刑法》规定,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、禁闭、捆绑、冻饿、有病不给治疗、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,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施肉体上、精神上的摧残、折磨,情节恶劣,从而构成的犯罪。吴某不让女儿吃饱饭、冬天洗冷水澡,即使情节够不上犯罪,也已突破底线。

鉴于孩子年龄尚小,复读一年确实可能考上更好的学校,父亲基于自己的阅历帮助孩子规划一番,也不是不可以,但更重要的是方式。把家暴当管教,把“强加意愿”当“为了你好”,这种歇斯底里的行为实则是冷到骨子里的自私。如果真的爱孩子,就应该尊重她的意愿,倾听她的想法。

而且,在高考志愿问题上,考生拥有充分的自主权,无论家长还是老师、学校,可以提供建议和意见,绝不能强迫孩子服从自己的决定。近年来不时有考生志愿被改的情况发生,教育部门一再重申此类行为的违法性质。从这起案例看,虽然吴某不是直接更改女儿志愿,但一手包办复读,主宰意味明显。

这类家长在忙着用各种分数、名次、等级来要求孩子时,也不妨反过来想一想,自己对孩子各方面的教育,可以打几分?显然,做出种种家暴行为的吴某是不合格的,甚至可以说是“分太低”。

如果一些父母觉得“虎妈狼爸”是个褒义词,那就应该尽可能地赋予其积极意义,用实际行动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,多提供服务,多构建基础,多给孩子准备选项。通过折腾孩子的方式,把期待集中在孩子身上,把压力传导给孩子,这不是教子有方,而是自身的无能。

值得一提的是,吴某某之所以得到法院的人身保护令,要归功于奶奶。是奶奶发现了父亲的种种虐待行为,然后向当地妇联求助,这才将孙女解救。这也提醒,类似的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,往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,除了靠外人和外界介入,也要鼓励孩子更主动、更及时地讲出来。

甚至在学校教育中,就可以尝试教会孩子们熟知自己的正当权益,增强维权意识和面对侵犯的敏感性。而家长也需要接受“法治再教育”,与时俱进更新自己的教育理念。

毕竟,人身保护令也只能从客观环境和具体行为入手,做一些预防性的保护和限制性的规定。如何消除停留在一些家长心中“全权代理”式的育儿思维,才是根本。



本期资深编辑 周玉华

推荐阅读
继续滑动看下一个

16岁女孩未考上985,遭父亲家暴!最高法发声

向上滑动看下一个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